企事业单位请注意:
自年5月25日起广东省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报备和线上消防安全大承诺工作,消防自查自改是由省消防救援总队发起,所有消防责任主体(个体户、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个人)须参与填报。
未按时完成自查自改上报和整改的消防责任主体,将会被消防部门列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重点对象,严重者还将扣除消防信用分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全省消防责任主体每月都须在月底前完成当月自查自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深化推进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着力做好消防安全基础数据信息汇集,压紧压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发了《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广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报备和线上消防安全大承诺的通知》,通知要求所有消防责任主体须按时按质开展火灾风险“自知自查自改”活动,通过粤商通APP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报备”、“消防安全大承诺”实施工作。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报备和线上消防安全大承诺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必查事项。对首次发现未落实的消防责任主体,应做好教育引导工作,督促社会单位立即整改;经告知仍不落实,且存在火灾隐患或承诺失实的,应将相关单位纳入重点监管对象,严格依法查处并实施消防安全信用扣分。
活动内容:
所有消防责任主体须登录粤商通APP完成“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每月报备、及“消防安全大承诺”半年承诺书报备两项工作。操作指引
转自:肇庆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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